尊敬的深圳市领导!
有以下疑问需要请领导给出回应
一、目前深圳地摊经济开放政策以来,是否每一个地摊疏导点都是需要缴纳押金以及月租才能实施地摊经济工作?
二、根据东周社区木墩村库马克大厦门前的摊贩反馈每月缴纳500元租金费用,为何没有开发票只给手写收据?
三、所在区域的摊贩办理了健康证提供了产品进货渠道。为什么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多次来抽查炒粉炒饭的产品?
四、所在的地摊疏导点收费,村口不收费
周边没有设立疏导点为什么光明区东周社区的城管执法部门没有进行监督管理。
五、这个场地是否合法实行收费?每次城管执法部门走过场算是管理了吗?
六、收费的标准以什么方式恒定?
上述情况烦请告知一下具体情况。
来自: iPhone客户端